關于云南元大電子招投標建設項目二期招標的公告
1970-01-01 閱讀次數(shù):859 信息來源:本站 【大 中 小】 【我要打印】
1第一章 招標公告
1.1招標條件
1.1.1本招標項目的項目名稱為:云南元大招投標建設項目二階段
1.1.2本招標項目的批準建設單位為:科海電子
1.1.3批準文號為:1111111
1.1.4項目業(yè)主為:11111111
1.1.5建設資金來源為:111111111
1.1.6項目出資比例為:111111111
1.1.7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11111111
1.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1111111111
1.2.1建設地點為:1111111111
1.2.2建設規(guī)模為:1111111111
1.2.3計劃工期為:1111111111
1.2.4招標范圍為:1111111111
1.2.5標段劃分為:1111111111
1.3投標人資格要求1111111111
1.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以下條件,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1.3.2投標人須具備如下資格條件:
1.3.2.1資質(zhì)名稱:1111111111
1.3.2.2資質(zhì)等級:1111111111
1.3.3是否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1111111111
1.3.3.1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3.3.2要求1111111111
1.3.4投標人須承擔過類似業(yè)績,具體業(yè)績要求為:
1.3.4.1類似業(yè)績數(shù)量:1111111111
1.3.4.2類似項目是指:1111111111
1.3.5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上述標段中可投標段數(shù)量為:1111111111
1.3.6投標人擬派項目經(jīng)理須具備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且同時具備如下資格條件:
1.3.6.1職稱:1111111111
1.3.6.2專業(yè)類型:1111111111
1.3.6.3資格類型:1111111111
1.3.6.4資格等級:1111111111
1.3.6.5同時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jīng)理。
1.3.7最多允許中標的標段數(shù)量為:1111111111
1.3.8投標人擬派技術負責人須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且具備如下資格條件:
1.3.8.1職稱:1111111111
1.3.8.2專業(yè)類型:1111111111
1.3.8.3資格類型:1111111111
1.3.8.4資格等級:1111111111
1.3.9職稱:1111111111
1.3.10專業(yè)類型:1111111111
1.3.11資格類型:1111111111
1.3.12資格等級:1111111111
1.4投標文件的遞交1111111111
1.4.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1111111111
1.4.2投標文件遞交網(wǎng)址為 (云南元大電子招標平臺)。
1.4.3投標人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完成所有投標文件的遞交,在云南元大電子招標平臺上確認電子簽名,并打印“投標文件遞交回執(zhí)單”,投標截止時間前未完成投標文件遞交的,視為未提交投標文件。
1.4.4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1.5公告發(fā)布的媒介1111111111
1.5.1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下述媒介上發(fā)布:1111111111
1.6聯(lián)系方式1111111111
1.6.1招 標 人:1111111111
1.6.2地 址:1111111111
1.6.3郵 編:1111111111
1.6.4聯(lián) 系 人:1111111111
1.6.5電 話:1111111111
1.6.6傳 真:1111111111
1.6.7電子郵件:1111111111
1.6.8網(wǎng) 址:1111111111
1.6.9開戶銀行:1111111111
1.6.10賬 號:1111111111
1.6.11招標代理機構:1111111111
1.6.12地 址:
1.6.13郵 編:
1.6.14聯(lián) 系 人:1111111111
1.6.15電 話:1111111111
1.6.16傳 真:1111111111
1.6.17電子郵件:1111111111
1.6.18網(wǎng) 址:
1.6.19開戶銀行:1111111111
1.6.20日期:
1.7招標文件的獲取
1.7.1有意參加投標者,投標報名時間為:1111111111
1.7.2投標人須登錄云南元大電子招標平臺(網(wǎng)址: ),憑企業(yè)整數(shù)證書(USBKEY)在網(wǎng)上下載電子招標文件及其它招標資料。未辦理企業(yè)整數(shù)證書(USBKEY)的企業(yè)需要按照 的要求,辦理企業(yè)整數(shù)證書(USBKEY),并在云南元大電子招標平臺完成注冊通過后,便可獲取招標文件,此為獲取招標文件的唯一途徑。辦理企業(yè)整數(shù)證書的聯(lián)系電話為: 。
1.7.3招標文件售后不退,每套售價(元)為:1111111111
1.7.4圖紙退還時不計利息,圖紙押金(元)為:
1.7.5圖紙售后不退,每套售價為:
2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
2.1總則
2.1.1項目概況
2.1.1.1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本招標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本標段施工進行招標。
2.1.1.2本招標項目招標人:
2.1.1.2.1招標人名稱:
2.1.1.2.2招標人地址:
2.1.1.2.3招標人聯(lián)系人:1111111111
2.1.1.2.4招標人電話:1111111111
2.1.1.2.5招標人電子郵件:
2.1.1.3本標段招標代理機構:1111111111
2.1.1.3.1招標代理機構名稱:
2.1.1.3.2招標代理機構地址:1111111111
2.1.1.3.3招標代理機構聯(lián)系人:
2.1.1.3.4招標代理機構電話:
2.1.1.3.5招標代理機構電子郵件:1111111111
2.1.1.4本招標項目名稱:
2.1.1.5本標段建設地點:
2.1.2資金來源和落實情況1111111111
2.1.2.1本招標項目的資金來源:
2.1.2.2本招標項目的出資比例:
2.1.2.3本招標項目的資金落實情況:
2.1.3招標范圍、計劃工期和質(zhì)量要求
2.1.3.1本次招標范圍:
2.1.3.2本標段的計劃工期:
2.1.3.3本標段的計劃開工日期:
2.1.3.4本標段的計劃竣工日期:
2.1.3.5除上述總工期外,發(fā)包人還要求以下區(qū)段工期:
2.1.3.5.1本標段的質(zhì)量要求:
2.1.3.5.2質(zhì)量標準:
2.1.3.6關于質(zhì)量要求的詳細說明見第七章“技術標準和要求”。
2.1.4投標人資格要求
2.1.4.1投標人應具備承擔本標段施工的資質(zhì)條件、能力和信譽。
2.1.4.1.1資質(zhì)條件:
2.1.4.1.1.1資質(zhì)名稱:
2.1.4.1.1.2資質(zhì)等級:
2.1.4.1.1.3新建內(nèi)容
2.1.4.1.2財務要求:
2.1.4.1.3業(yè)績要求:
2.1.4.1.4信譽要求:
2.1.4.1.5項目經(jīng)理資格:
2.1.4.1.5.1投標人擬派項目經(jīng)理須具備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且同時具備如下資格條件:
2.1.4.1.5.1.1職稱:
2.1.4.1.5.1.2專業(yè)類型:
2.1.4.1.5.1.3資格等級:
2.1.4.1.5.2職稱:
2.1.4.1.5.3同時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jīng)理。
2.1.4.1.5.4其他人員:
2.1.4.1.5.4.1專業(yè)類型:
2.1.4.1.5.4.2資格類型:
2.1.4.1.5.5其他要求:
2.1.4.1.5.5.1是否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2.1.4.1.5.5.1.1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的,除應符合本章投標人應具備承擔本標段施工的資質(zhì)條件、能力和信譽所要求的外,還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2.1.4.1.5.5.1.1.1聯(lián)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lián)合體協(xié)議書,明確聯(lián)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
2.1.4.1.5.5.1.1.2由同一專業(yè)的單位組成的聯(lián)合體,按照資質(zhì)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zhì)等級;
2.1.4.1.5.5.1.1.3聯(lián)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lián)合體在同一標段中投標。
2.1.4.1.5.6是否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2.1.4.1.5.6.1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的,除應符合本章投標人應具備承擔本標段施工的資質(zhì)條件、能力和信譽所要求的外,還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2.1.4.1.5.6.1.1聯(lián)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lián)合體協(xié)議書,明確聯(lián)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
2.1.4.1.5.6.1.2由同一專業(yè)的單位組成的聯(lián)合體,按照資質(zhì)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zhì)等級;
2.1.4.1.5.6.1.3聯(lián)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lián)合體在同一標段中投標。
2.1.4.1.5.7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1.4.1.5.7.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1.4.1.5.7.2為本標段前期準備提供設計或咨詢服務的,但設計施工總承包的除外;
2.1.4.1.5.7.3為本標段的監(jiān)理人;
2.1.4.1.5.7.4為本標段的代建人;
2.1.4.1.5.7.5為本標段提供招標代理服務的;
2.1.4.1.5.7.6與本標段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
2.1.4.1.5.7.7與本標段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相互控股或參股的;
2.1.4.1.5.7.8與本標段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相互任職或工作的;
2.1.4.1.5.7.9被責令停業(yè)的;
2.1.4.1.5.7.10被暫?;蛉∠稑速Y格的;
2.1.4.1.5.7.11財產(chǎn)被接管或凍結的;
2.1.4.1.5.7.12在最近三年內(nèi)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zhì)量問題的。
2.1.5費用承擔
2.1.5.1投標人準備和參加投標活動發(fā)生的費用自理。
2.1.6保密
2.1.6.1參與招標投標活動的各方應對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中的商業(yè)和技術等秘密保密,違者應對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2.1.7語言文字
2.1.7.1除專用術語外,與招標投標有關的語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時專用術語應附有中文注釋。
2.1.8計量單位
2.1.8.1所有計量均采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2.1.9踏勘現(xiàn)場
2.1.9.1是否組織
2.1.9.1.1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組織踏勘現(xiàn)場的,招標人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組織投標人踏勘項目現(xiàn)場。
2.1.9.1.2組織踏勘的時間:
2.1.9.1.3組織踏勘的地點:
2.1.9.1.4組織踏勘的注意事項:
2.1.9.1.5投標人踏勘現(xiàn)場發(fā)生的費用自理。
2.1.9.1.6除招標人的原因外,投標人自行負責在踏勘現(xiàn)場中所發(fā)生的人員傷亡和財產(chǎn)損失。
2.1.9.1.7招標人在踏勘現(xiàn)場中介紹的工程場地和相關的周邊環(huán)境情況,供投標人在編制投標文件時參考,招標人不對投標人據(jù)此作出的判斷和決策負責。
2.1.10投標預備會
2.1.10.1是否召開
2.1.10.2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召開投標預備會的,招標人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召開投標預備會,澄清投標人提出的問題。
2.1.10.3投標預備會召開時間:
2.1.10.4投標預備會召開地點:
2.1.10.5投標人應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時間前,以書面形式將提出的問題送達招標人,以便招標人在會議期間澄清。
2.1.10.6投標人提出問題的截止時間:
2.1.10.7投標預備會后,招標人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將對投標人所提問題的澄清,以書面方式通知所有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該澄清內(nèi)容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2.1.10.8招標人書面澄清的時間:
2.1.11分包
2.1.11.1是否分包
2.1.11.2投標人擬在中標后將中標項目的部分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進行分包的,應符合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分包內(nèi)容、分包金額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資質(zhì)要求等限制性條件。
2.1.11.3分包內(nèi)容要求:
2.1.11.4分包金額要求:
2.1.11.5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資質(zhì)要求:
2.1.12偏離
2.1.12.1是否允許偏離
2.1.12.2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允許投標文件偏離招標文件某些要求的,偏離應當符合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偏離范圍和幅度。
2.1.12.3可偏離的項目和范圍見第七章“技術標準和要求”:
2.1.12.4允許偏離最高項數(shù):
2.1.12.5偏差調(diào)整方法:
2.2招標文件
2.2.1招標文件的組成
2.2.1.1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
2.2.1.2投標人須知;
2.2.1.3評標辦法;
2.2.1.4合同條款及格式;
2.2.1.5工程量清單;
2.2.1.6圖紙;
2.2.1.7技術標準和要求;
2.2.1.8投標文件格式;
2.2.1.9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其他材料。
2.2.1.10根據(jù)本章所陳述的對招標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構成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2.2.2招標文件的澄清
2.2.2.1投標人應仔細閱讀和檢查招標文件的全部內(nèi)容。如發(fā)現(xiàn)缺項或附件不全,應及時向招標人提出,以便補齊。如有疑問,應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時間前以書面形式(下同),要求招標人對招標文件予以澄清。
2.2.2.2投標人要求澄清招標文件的截止時間:
2.2.2.3招標文件的澄清將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投標截止時間 15天前以書面形式發(fā)給所有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但不指明澄清問題的來源。如果澄清發(fā)出的時間距投標截止時間不足 15天,相應延長投標截止時間。
2.2.2.4投標截止時間:
2.2.2.5投標人在云南元大電子交易平臺查看澄清內(nèi)容,視為已確認收到該澄清。
2.2.3招標文件的修改
2.2.3.1在投標截止時間 15天前,招標人可以書面形式修改招標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如果修改招標文件的時間距投標截止時間不足 15天,相應延長投標截止時間。
2.2.3.2投標人在云南元大電子交易平臺查看修改內(nèi)容,視為已確認收到該修改。
2.3投標
2.3.1投標文件的密封和標記
2.3.1.1投標文件的電子光盤應密封完整,并在封套的封口處加蓋投標人電子簽章。
2.3.1.2未按本章要求密封和加寫標記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2.3.2投標文件的遞交
2.3.2.1投標人應在本章規(guī)定的投標截止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2.3.2.2投標人遞交投標文件的地點:云南元大電子交易平臺
2.3.2.3投標文件的退還:
2.3.2.3.1退還安排
2.3.2.3.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2.3.2.3.3招標人授權的云南元大電子交易平臺收到投標文件后,向投標人發(fā)送簽收回執(zhí)。
2.3.2.3.4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2.3.3投標文件的修改與撤回
2.3.3.1在投標文件已成功遞交至云南元大電子交易平臺后,如需修改投標文件,投標人應先撤回其已經(jīng)遞交的投標文件,待修改完成后按照投標文件遞交的步驟和要求重新遞交。
2.3.3.2投標文件的撤回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執(zhí)行。
2.4投標文件
2.4.1投標文件的組成
2.4.1.1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
2.4.1.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的授權委托書;
2.4.1.3聯(lián)合體協(xié)議書;
2.4.1.4投標保證金;
2.4.1.5已標價工程量清單;
2.4.1.6施工組織設計;
2.4.1.7項目管理機構
2.4.1.8擬分包項目情況表
2.4.1.9資格審查資料;
2.4.1.10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其他材料。
2.4.2投標報價
2.4.2.1投標人應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單”的要求填寫相應表格。
2.4.2.2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修改投標函中的投標總報價,應同時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單”中的相應報價。此修改須符合本章 “投標文件的修改與撤回”款的有關要求。
2.4.3投標有效期
2.4.3.1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投標有效期內(nèi),投標人不得要求撤銷或修改其投標文件。
2.4.3.2投標有效期:(天)
2.4.3.3出現(xiàn)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投標有效期的,招標人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標人延長投標有效期。投標人同意延長的,應相應延長其投標保證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許修改或撤銷其投標文件;投標人拒絕延長的,其投標失效,但投標人有權收回其投標保證金。
2.4.4投標保證金
2.4.4.1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的同時,應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金額、擔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規(guī)定的投標保證金格式遞交投標保證金,并作為其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2.4.4.2投標保證金的形式:
2.4.4.3投標保證金的金額:
2.4.4.4遞交方式:
2.4.4.5聯(lián)合體投標的,其投標保證金由牽頭人遞交,并應符合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的規(guī)定。
2.4.4.6投標人不按本章 “投標保證金”項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其投標文件作無效標處理。
2.4.4.7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后 5個工作日內(nèi),向未中標的投標人和中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
2.4.4.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標保證金將不予退還:
2.4.4.9投標人在規(guī)定的投標有效期內(nèi)撤銷或修改其投標文件;
2.4.4.10中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無正當理由拒簽合同協(xié)議書或未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提交履約擔保。
2.4.5資格審查資料(適用于未進行資格預審的)
2.4.5.1“投標人基本情況表”應附投標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資質(zhì)證書副本和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等材料的掃描件。
2.4.5.2“近年財務狀況表”應附經(jīng)會計師事務所或?qū)徲嫏C構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包括資產(chǎn)負債表、現(xiàn)金流量表、利潤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的復印件,具體年份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2.4.5.3近年財務狀況的年份要求:
2.4.5.4“近年完成的類似項目情況表”應附中標通知書和(或)合同協(xié)議書、工程接收證書(工程竣工驗收證書)的掃描件,具體年份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每張表格只填寫一個項目,并標明序號。
2.4.5.5近年完成的類似項目的年份要求:
2.4.5.6“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項目情況表”應附中標通知書和(或)合同協(xié)議書掃描件。每張表格只填寫一個項目,并標明序號。
2.4.5.7“近年發(fā)生的訴訟及仲裁情況”應說明相關情況,并附法院或仲裁機構作出的判決、裁決等有關法律文書掃描件,具體年份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2.4.5.8近年發(fā)生的訴訟及仲裁情況的年份要求:
2.4.5.9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的,本章規(guī)定的表格和資料應包括聯(lián)合體各方相關情況。
2.4.6備選投標方案
2.4.6.1是否允許備選投標方案
2.4.6.2除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另有規(guī)定外,投標人不得遞交備選投標方案。
2.4.6.3允許投標人遞交備選投標方案的,只有中標人所遞交的備選投標方案方可予以考慮。評標委員會認為中標人的備選投標方案優(yōu)于其按照招標文件要求編制的投標方案的,招標人可以接受該備選投標方案。
2.4.6.4允許編制備選投標方案時,由招標人根據(jù)招標項目的具體情況進行編制,具體編制要求為:
2.4.6.4.1可偏離投標文件相關實質(zhì)性要求
2.4.6.4.2組成內(nèi)容
2.4.6.4.3遞交要求
2.4.7投標文件的編制
2.4.7.1投標文件應按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進行編寫,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頁,作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其中,投標函附錄在滿足招標文件實質(zhì)性要求的基礎上,可以提出比招標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標人的承諾。
2.4.7.2投標文件應當對招標文件有關工期、投標有效期、質(zhì)量要求、技術標準和要求、招標范圍等實質(zhì)性內(nèi)容作出響應。
2.4.7.3投標文件由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電子簽名。由委托代理人電子簽名,投標文件應附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電子簽名或電子簽章的具體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2.4.7.4電子簽名或電子簽章要求:
2.5開標
2.5.1開標時間和地點
2.5.1.1招標人在本章所規(guī)定的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地點公開開標,并邀請所有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準時參加。
2.5.1.2開標地點:
2.5.1.3開標時間:
2.5.2開標程序
2.5.3主持人按下列程序進行開標:
2.5.3.1宣布開標紀律;
2.5.3.2公布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的投標人名稱,并點名確認投標人是否派人到場;
2.5.3.3宣布開標人、監(jiān)標人等有關人員姓名;
2.5.3.4投標文件檢查情況:
2.5.3.4.1投標文件自在云南元大電子平臺遞交完成起至投標截止時間止,由平臺自動檢查投標文件是否一致,若投標文件發(fā)生變更或修改,以開啟電子光盤中的投標文件為準。
2.5.3.5投標文件因解密失敗導致未正常開啟,以開啟電子光盤中的投標文件為準。
2.5.3.6若投標文件未在平臺上正常開啟,視為撤回投標文件。
2.5.3.7開標順序:
2.5.3.8公布標底
2.5.3.9公布招標控制價;
2.5.3.10按照宣布的開標順序當眾開標,公布投標人名稱、標段名稱、投標保證金的遞交情況、投標報價、質(zhì)量目標、工期及其他內(nèi)容;
2.5.3.11投標人代表、招標人代表、監(jiān)標人等有關人員在云南元大電子平臺上進行電子簽章確認;
2.5.3.12開標結束。
2.6評標
2.6.1評標委員會
2.6.1.1評標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或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熟悉相關業(yè)務的代表,以及有關技術、經(jīng)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評標委員會成員人數(shù)以及技術、經(jīng)濟等方面專家的確定方式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2.6.1.2評標委員會的組建方式:
2.6.1.2.1評標委員會構成共:人
2.6.1.2.2其中招標人代表:人
2.6.1.2.3專家:人
2.6.1.3評標專家確定方式:
2.6.1.4評標委員會成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回避:
2.6.1.4.1招標人或投標人的主要負責人的近親屬;
2.6.1.4.2項目主管部門或者行政監(jiān)督部門的人員;
2.6.1.4.3與投標人有經(jīng)濟利益關系,可能影響對投標公正評審的;
2.6.1.4.4曾因在招標、評標以及其他與招標投標有關活動中從事違法行為而受過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的。
2.6.2評標原則
2.6.2.1評標活動遵循公平、公正、科學和擇優(yōu)的原則。
2.6.3評標
2.6.3.1評標委員會按照第三章“評標辦法”規(guī)定的方法、評審因素、標準和程序?qū)ν稑宋募M行評審。第三章“評標辦法”沒有規(guī)定的方法、評審因素和標準,不作為評標依據(jù)。
2.7合同授予
2.7.1定標方式
2.7.1.1是否授權評標委員會確定中標人:
2.7.1.2除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人外,招標人依據(jù)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確定中標人,評標委員會推薦中標候選人的人數(shù)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2.7.1.3推薦候選人數(shù)量:
2.7.2中標通知
2.7.2.1在本章 “投標有效期”款規(guī)定的投標有效期內(nèi),招標人以書面形式向中標人發(fā)出中標通知書,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未中標的投標人。
2.7.2.2在本章 “投標有效期”款規(guī)定的投標有效期內(nèi),招標人在云南元大電子平臺上向中標人發(fā)出中標通知書,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未中標的投標人。
2.7.3履約擔保
2.7.3.1在簽訂合同前,中標人應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金額、擔保形式和招標文件第四章“合同條款及格式”規(guī)定的履約擔保格式向招標人提交履約擔保。
2.7.3.2是否允許提交履約保證金:
2.7.3.2.1履約擔保的形式:
2.7.3.2.2履約擔保的金額:
2.7.3.3聯(lián)合體中標的,其履約擔保由牽頭人遞交,并應符合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金額、擔保形式和招標文件第四章“合同條款及格式”規(guī)定的履約擔保格式要求。
2.7.3.4中標人不能按本章 “履約擔?!表椧筇峤宦募s擔保的,視為放棄中標,其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給招標人造成的損失超過投標保證金數(shù)額的,中標人還應當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
2.7.4簽訂合同
2.7.4.1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fā)出之日起30天內(nèi),根據(jù)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中標人無正當理由拒簽合同的,招標人取消其中標資格,其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給招標人造成的損失超過投標保證金數(shù)額的,中標人還應當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
2.7.4.2發(fā)出中標通知書后,招標人無正當理由拒簽合同的,招標人向中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給中標人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2.8重新招標和不再招標
2.8.1重新招標
2.8.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標人將重新招標:
2.8.1.1.1投標截止時間止,投標人少于3個的;
2.8.1.1.2經(jīng)評標委員會評審后否決所有投標的。
2.8.2不再招標
2.8.2.1重新招標后投標人仍少于3個或者所有投標被否決的,屬于必須審批或核準的工程建設項目,經(jīng)原審批或核準部門批準后不再進行招標。
2.9紀律和監(jiān)督
2.9.1對招標人的紀律要求
2.9.1.1招標人不得泄漏招標投標活動中應當保密的情況和資料,不得與投標人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
2.9.2對投標人的紀律要求
2.9.2.1投標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標或者與招標人串通投標,不得向招標人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謀取中標,不得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投標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擾、影響評標工作。
2.9.3對評標委員會成員的紀律要求
2.9.3.1評標委員會成員不得收受他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不得向他人透漏對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中標候選人的推薦情況以及評標有關的其他情況。在評標活動中,評標委員會成員不得擅離職守,影響評標程序正常進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評標辦法”沒有規(guī)定的評審因素和標準進行評標。
2.9.4對與評標活動有關的工作人員的紀律要求
2.9.4.1與評標活動有關的工作人員不得收受他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不得向他人透漏對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中標候選人的推薦情況以及評標有關的其他情況。在評標活動中,與評標活動有關的工作人員不得擅離職守,影響評標程序正常進行。
2.9.5投訴
2.9.5.1投標人和其他利害關系人認為本次招標活動違反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的,有權向有關行政監(jiān)督部門投訴。
2.10需要補充的其他內(nèi)容
2.10.1詞語定義
2.10.1.1類似項目
2.10.1.1.1類似項目是指:
2.10.1.2不良行為記錄
2.10.1.2.1不良行為記錄是指:
2.10.2招標控制價或標底:
2.10.2.1不設標底或招標控制價
2.10.2.2設標底
2.10.2.2.1標底為: 元
2.10.2.3設招標控制價
2.10.2.3.1招標控制價為: 元
2.10.3“暗標”評審
2.10.3.1施工組織設計是否采用“暗標”評審方式:
2.10.3.2采用,編制要求:
2.10.3.2.1電子光盤密封的封皮(包括封面、側(cè)面及封底)設置及蓋章要求:
2.10.3.3電子光盤密封的封皮(包括封面、側(cè)面及封底)設置及蓋章要求:
2.10.3.4電子文檔排版要求:
2.10.3.5電子文檔中圖表格式、大小、字體、排版要求:
2.10.3.6編寫軟件及版本要求:
2.10.3.7任何情況下,技術暗標中不得出現(xiàn)任何涂改、行間插字或刪除痕跡。
2.10.3.8除滿足上述各項要求外,構成投標文件的“技術暗標”的文檔中均不得出現(xiàn)投標人的名稱和其它可識別投標人身份的字符、徽標、人員名稱以及其他特殊標記等。
2.10.3.9備注:“暗標”應當以能夠隱去投標人的身份為原則,盡可能簡化編制要求。
2.10.4投標文件的電子版補救措施
2.10.4.1要求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時,同時遞交投標文件電子光盤
2.10.4.1.1投標文件電子版內(nèi)容:
2.10.4.1.2投標文件電子版份數(shù):
2.10.4.1.3投標文件電子版形式:(光盤、U盤加密與否)
2.10.4.2投標文件電子版密封方式:單獨放入一個密封袋中,加貼封條,并在封套封口處加蓋投標人單位章,在封套上標記“投標文件電子版”字樣
2.10.5投標人代表出席開標會
2.10.5.1按照本須知規(guī)定,招標人邀請所有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參加開標會。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應當按時參加開標會,并在招標人按開標程序進行點名時,向招標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出示本人身份證,以證明其出席,否則,其投標文件按無效標處理。
2.10.6中標公示
2.10.6.1在中標通知書發(fā)出前,招標人將中標候選人的情況在本招標項目招標公告發(fā)布的云南元大電子平臺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個工作日
2.10.7知識產(chǎn)權
2.10.7.1構成本招標文件各個組成部分的文件,未經(jīng)招標人書面同意,投標人不得擅自復制和用于非本招標項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標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標人投標文件中的技術成果或技術方案時,需征得其書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復制或提供給第三人
2.10.8重新招標的其他情形
2.10.8.1除投標人須知正文 “重新招標和不再招標”條所規(guī)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經(jīng)產(chǎn)生中標候選人,在投標有效期內(nèi)同意延長投標有效期的投標人少于三個的,招標人應當依法重新招標
2.10.9同義詞語
2.10.9.1構成招標文件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條款”、“專用合同條款”、“技術標準和要求” 和“工程量清單”等章節(jié)中出現(xiàn)的措辭“發(fā)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標投標階段應當分別按“招標人”和“投標人”進行理解
2.10.10監(jiān) 督
2.10.10.1本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及其相關當事人應當接受有管轄權的建設工程招標投標行政監(jiān)督部門依法實施的監(jiān)督
2.10.11解釋權
2.10.11.1構成本招標文件的各個組成文件應互為解釋,互為說明;如有不明確或不一致,構成合同文件組成內(nèi)容的,以合同文件約定內(nèi)容為準,且以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合同文件優(yōu)先順序解釋;除招標文件中有特別規(guī)定外,僅適用于招標投標階段的規(guī)定,按招標公告(投標邀請書)、投標人須知、評標辦法、投標文件格式的先后順序解釋;同一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項的規(guī)定或約定不一致的,以編排順序在后者為準;同一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間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時間在后者為準。按本款前述規(guī)定仍不能形成結論的,由招標人負責解釋
2.10.12招標人補充的共他內(nèi)容